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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服独家重磅解读】乘风破浪的新基数

更新时间:20-07-16

 

回顾庚子年上半篇,对于各位HR小伙伴来说,工作中留下的想必是再过十年依旧记忆犹新的:疫情伊始纠结于停工期间的政策解读和执行,复工后接到老板的指令要制定公司降薪、休假、裁员等压缩用工成本的方案,疫情初趋平缓又遭遇史上首次年度汇算清缴,马不停蹄地又面临残保金征收、减免优惠落实、年度基数调整等一系列政策变动,无时无刻不在承受公司用人预算缩减仍要做出绩效的压力,外服君在这里要为各位小伙伴感叹一声“我(您)太南了”!

政府纾困,外服释压,外服君悉心整理了今年至今官方发布的一系列数据使用指南和新社保公积金参数表,供各位HR小伙伴参考,希望能够尽自己所能帮助到大家。

如表中数据存在差异,欢迎指正,我们将虚心接受并及时更新

 

一.关于待确认数据的说明

1、   养老/失业/工伤最低基数下限

之所以调基的最后一只靴子迟迟没有落地,外服君猜测大概是由于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人大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社保纾困的措施。其中提到一条 “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国家的减负政策落实到省里时,一直存在落地难的问题,特别是辽宁,一方面沉重的历史包袱甩不掉(养老金缺口),另一方面要维护营商环境,不能做杀鸡取卵的事情。

个中矛盾将极大的考验我们的主管部门智慧,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均执行2019年下限,在养老金缺口逐渐递增的前提下,养老统筹部分征收额面临减少。如果单位和个人执行两个不同下限,对征缴工作又将产生极大的困难,由此引发的问题是7月是否能够按时缴交社保,据外服君从沈阳同事处得到的消息,由于辽宁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一直未公布,所以沈阳有可能通知7月社保费缴交推迟至8月,同样使用辽宁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大连,将如何执行呢?

 

2、   残保金征缴上限

今年残保金政策口径也不同于往年,往年政策中对残保金征缴上限表述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而今年政策中的表述改为“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从统计的角度看,加权平均就是大连市全口径平均工资,但这个平均工资官方目前暂未公布。有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就是医保基数,医保局今年公布数据时仅列明上、下限,并未明确上、下限计算的依据,根据去年政策口径,医保基数的计算依据应该是大连市全口径平均工资,至于具体金额由于涉及月/年折算问题上下可能浮动几元钱。

 

3、   离职补偿免税上限

目前税务部门虽未发布,但按去年的发布口径是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今年大概率仍会是一个口径。不过,从去年开始外服君就一直在关注文件中的一个时间点,发布时间为7月,但实施是从11日起,可惜外服君去年没有遇到1-6月离职员工获得补偿金超免税线的情况,所以这个问号一直画在外服君脑海中,假如今年的口径仍是从11日起,那么上半年超过免税线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办理退税?又该如何办理呢?外服君将会持续关注。

 

*对于以上待确认数据如有偏差和变动,外服君也将在得到确认后第一时间更新两个表格,供大家参考。*

 

二、 下半年关注的热点

1、   社保入税

我们无法忽视的现象:在现实缴费的企业中,仍存在极高比例使用最低基数进行参保缴费的,原本“社保入税”政策变化,让这些企业提心吊胆,惴惴不安。即便是很多看似合规缴费和希望合规缴费的企业,由于部分征缴政策的不完善,征缴政策与企业实际用人情况存在矛盾等等因素,且不确定自己在社保缴交业务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因此社保入税后的政策变化在企业HR层面的关注度是极高的。后疫情时代,在国家大力进行减费降税,助力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社保入税”的推进是否会放缓,一些政策的解释口径和稽查尺度是否会变得宽松,都需要我们时刻保持关注。

 

2、   关于养老省级统筹

辽宁省在5月底发布了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省级统筹虽已是老生常谈了,但外服君对《意见》中的两条信息比较敏感:

一是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养老保险。20206月底前已参保用人单位参保地保持不变。202071日后,新参保用人单位在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基数从去年起开始统一使用辽宁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今年上半年,医保跨地区住院报销和生育待遇申领也同步开放线上办理程序,至此,省内已不存在缴费洼地,不存在跨地区转移问题,不存在缴费后待遇无法享受问题,落实职工在企业注册地缴费将更便于政府部门管理。那么问题来了,各位HR小伙伴们如果未来有在省内其他城市招用员工的需求,参保问题如何解决呢?

二是“核定缴费基数、计发待遇基数等按照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以及基本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执行,不再实行‘社会保险年度’。”在今年医保基数发布之初,大连的HR圈已经盛传,今年所有颁布的基数只执行到今年12月,从2021年起,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将改为1月份。外服君替HR小伙伴操个心,如果传闻是真的,采集基数时12月工资还没出的企业将何去何从?假如社保改为1月份调整基数,那公积金将何去何从?习惯了每年年底做用人成本预算的小伙伴将何去何从?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今年缴费基数迟迟没有公布的原因是因为没有确定好使执行到今年12月,还是执行到明年6月,总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3、   关于延迟退休

2016年人社部十三五规划实施纲要中明确,要在十三五期间出台延迟退休方案。2020年恰好又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延迟退休的初衷现在已经不需要再进行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延迟退休将变成企业用工成本和养老基金结余之间的博弈。

一方面社保对于女职工到达50岁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参保的限制越来越宽松,而对于特岗、病退等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核却越来越严格;一方面很多企业是老员工不退,新员工不进的原则。因此,未来延迟退休势必降低企业人员流动率,就业压力必将提高。更何况由于当前疫情原因,今年的我们正面临着史上最大的就业压力。这一点,我们从政府密集出台各类支持稳岗就业政策就可见一斑,不难想象延迟退休方案的制定将面临进退失据的囧境。因此,我们HR小伙伴除了要随时关注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更要关注一系列退休政策的变化。

上海外服大连公司将一直秉持严谨,专业的作风,及时为各位HR小伙伴推送人事新政和独家解读,外服君愿与大家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