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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社保年度缴费基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6-07-06

  关于做好2016社保年度缴费基数

  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现将2016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预计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390元,月平均工资为5783元。

  二、预计2016社保年度全市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下同)最低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7349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5783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

  三、各参保单位应于7月6日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确认缴费基数生成结果,确保2016社保年度缴费业务准确无误。

  四、由于个人账户利率文件没有正式下发,也无预计数据,7月4日起不能办理与个人账户利率相关的业务。具体包括: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单位整体补缴、单位职工个人补缴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计息至2016年7月的个人账户结转相关业务(在职及退休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退休)。

  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4日